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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雄模范

朴昌浩同志先进事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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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布时间:2013-04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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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朴昌浩,男,朝鲜族,1962年生,中共党员。1980年参加工作,生前系吉林省长春兴业监狱七监区副监区长,二级警督。他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、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公务员和优秀管教员,受到省司法厅表彰2次,省监狱管理局表彰3次,荣记二等功1次、三等功1次。2006年,省司法厅为其追记一等功,省直机关党工委追授其“优秀共产党员”荣誉称号。2007被司法部追认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雄模范。

    朴昌浩同志80年代初从事监狱工作,23年如一日,一直工作在基层第一线。20051021940分左右,朴昌浩在劳动现场组织罪犯生产劳动时突发脑溢血。102622时抢救无效不幸以身殉职,年仅43岁。

    朴长浩同志时刻牢记使命,恪尽职守;忠于法律,追求正义;为警清廉,甘守清贫;淡泊名利,乐于助人;勤勉敬业,无私奉献,为监狱的监管改造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。他常说:“监狱稳定是社会稳定的一部分,如果因为我们的疏忽给社会稳定造成了坏的影响,我们就是对人民犯罪。”他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,忠于党的监狱事业,默默地在平凡岗位上无私奉献,为社会的平安鞠躬尽瘁,是监狱人民警察忠于职守的好榜样。